中国人寿集团原董事长王滨被提起公诉,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
红星资本局1月19日消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王滨出生于1958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于2018年8月赴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截图自中国人寿集团财报
综合披露的官方信息来看,王滨是黑龙江哈尔滨人,他的职业生涯起步于黑龙江南岔水解厂知青农场(1975年),后曾到石油部管道局三公司、黑龙江省商业厅办公室、省体改委等处工作。
从1985年起,王滨历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科长、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1990年,王滨正式进入金融系统,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寿集团等工作。
2022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9月,王滨被通报“双开”。(详见此前报道《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被查,年末曾公开露面,个人信息已从官网撤下》)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1月19日介绍,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滨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王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滨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红星新闻记者杨佩雯
编辑余冬梅肖子琦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