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上山被黑熊咬伤,损失谁来赔?

时间 • 2025-08-01 18:36:30
村民
野生动物
保护
当地

12月4日,四川攀枝花市米易县

村民徐帮云上山找羊,

遭到一只黑熊攻击,

造成他腿部和头部受伤,

后被救援的村民背下山,

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当地4年至少3人遭袭

徐帮云今年48岁,家住攀枝花市米易县白坡彝族乡松坪村。回想起几天前的经历,如今他后背仍有些发凉,“太吓人了!差点命都没有了!”

12月4日早上,天刚蒙蒙亮,他独自一人上山找自己的羊。今年,他家养了几十只羊,全部放养在山上。事发前一天晚上,羊没有回家。

徐帮云回忆,他在山上遭到一只黑熊突然袭击,一下子将他扑倒在地。黑熊扑在他身上撕咬,咬伤了他头部和双腿。“熊牙咬在我左腿上,两个洞有鸡蛋那么大。”

当时,徐帮云一边与黑熊搏斗,一边愤怒地吼叫。在翻滚中,他身体和熊分开,立即爬了起来,忍着身上的剧痛,跛着脚一路狂奔,并给村里人打电话,让他们来救援。

据村民介绍,这并不是黑熊第一次伤人,当地这4年里,至少有3人遭到黑熊袭击。除了黑熊伤人之外,当地村民养的牛、羊也多次被黑熊咬死。

村民面临的矛盾和难题

野生黑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地多位村民说,大家都知道黑熊是野生保护动物,不能对其进行伤害,还要好好保护。但是现在大家都害怕上山,要是遇到黑熊,可能连命都没了。

尽管都害怕黑熊,但有的村民为了生计,不得不去山上。松坪村的村干部表示,牛、羊养殖是不少村民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另外,每年到了野生菌成熟的季节,村民会上山捡菌子卖钱。

村干部表示,黑熊伤人成了村里最大的隐患和忧虑。

对于徐帮云的遭遇,村里也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报告。事发后,米易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县森林公安部门已经介入,工作人员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

损失谁来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八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十九条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因此对于徐帮云的遭遇,可以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一定的补偿。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丨孙丽敏责编丨康轩山监审丨钟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