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履职一年突然被撤销备案 街办回应:接群众举报,经查有租住房投票予以纠错
10月22日下午,四川自贡龙城国际小区第二届业委会主任巫先生正在为第二天即将召开的业主大会做准备工作。突然,他接到街道办通知,告知他“撤销业委会备案”,并让他去领正式文件。
“撤销理由是去年换届选举的时候,业主投票未达到专有部分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对此,巫先生感到不解。他说,整个选举过程均有住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以及业主代表参与,并聘请了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投票、唱票、计票等工作。而后,街道办根据选举结果、业主委员会备案申报表等材料予以了备案,认可了本届业委会选举及结果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为什么“说撤销就撤销了”?
对此,自贡市汇东学苑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4月,街道办接到反映称,这次选举过程中存在“被投票”、“被委托投票”等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无投票资格的租住户参与投票情况,应予以纠错。最终,在扣除没有投票资格的租住户的票数后,参与选举投票的人数低于小区总投票权人数的50%,街道办因此依法撤销业委会备案。
该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街道办还将督促该业委会移交或封存业委会公章及相关资料,同时将根据小区业主的意愿,可以再次组织换届选举,也可以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临时业主大会”商榷相关议题。
自贡龙城国际小区
“难产”的业委会
屡次达不到“双过半”
历经三次选举才成立
巫先生是自贡市龙城国际住宅小区的一名业主,也是该小区第二届业委会主任。他回忆,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成立于2014年,任期至2017年结束。同年,他参与了第二届业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选举很不容易。”巫先生说,第二届业委会换届选举一共进行了三次,2017年、2018年两次选举,都是因为参与选举的业主没有达到“双过半”的要求。所谓“双过半”,是指在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即“人数过半”和“面积过半”。
正因为没有“双过半”,前两次选举都“流产”了。
2020年8月底,经过准备,龙城国际小区开始第二届业委会的第三次换届选举工作,由住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选举工作。经过三天的选举工作,最终成立了龙城国际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巫先生任主任。
巫先生说,第二届业委会成立后,2020年9月15日,他按要求将相关材料送到学苑街道办,申请备案。同年11月2日,街道办发出文件,同意备案。
据该备案文件显示: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城社区龙城国际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所报资料符合备案要求,予以备案。该文件同时还显示第二届业委会任期为2020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7日,明确了相关人员在业委会担任的职务。
选举情况
履职一年突然被撤销
街道办称有业主无投票资格
业委会:选举由多部门指导
红星新闻记者从巫先生提供的一份《选举结果公示》资料上看到,龙城国际小区投票权人数共计2756个,建筑物总面积为288985.63㎡,参加本次选举投票权人数共1385个,占总投票权人数的50.23%,专有部分面积共计147035.84㎡,占总面积的50.87%。共发出选票1395张,收回选票1390张:其中有效票1369张、弃权票16张、废票5张。“选举业主个数及专有面积均过半,选举有效。”
巫先生说,业委会成立后,先后进行了电梯有效维保、部分围墙修复、单元门厅改造、垃圾桶升级等多项有成效的工作。
业委会还广泛收集了业主意见,拟召开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业主大会,解决充电桩、覆盖全小区监控(含防高空抛物)、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地面乱停(停车)综合治理等问题。经多次改期,最后定在10月23日至11月1日。
10月22日下午,巫先生正在为次日召开的业主大会做准备。突然,他接到街道办通知,告知他“撤销业委会备案”,让他去领正式文件。这份撤销备案的文件显示:经查,2020年8月龙城国际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业主投票未达到专有部分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现对龙城国际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备案予以撤销。
巫先生说,之所以被认定为“没有双过半”,街道办调查结果是:有61张选票的投票人是租住户,没有投票资格,应该予以减除。由此减除之后,参加选举投票权人数低于了1378,即不足小区投票权人总数2756的50%,属于未达到“人数过半”。因此,街道办不认可之前的备案,予以撤销。
“我们(业委会)履职一年多,现在说撤销就撤销了,那之前为啥子又认可了呢?”巫先生很是不解,他认为,选举过程由包括街道在内的多个单位参与指导监督,备案时也提交了全部资料,都被认可是合法有效的。一年后,“认可的合法有效”被推翻,谁来承担由此带来的影响和损失等责任?
巫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业主大会只能暂停召开。目前,巫先生和业委会成员正在整理相关资料,拟继续向街道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起诉。
备案与撤销备案文件
街道办回应争议:
存在“被投票”等问题
撤销备案属于依法依规
10月27日,自贡市汇东学苑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龙城国际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是住建、街道、社区作为筹备组成员参与指导,并与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投票选举由筹备组聘请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业主委员选举产生后,按照相关规定,业委会报送备案资料齐全,且公示期内未收到业主的不同反映,应当予以备案。”该工作人员称,因此选举工作完成之后,街道办事处按照《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备案。今年以来,街道办多次收到群众信访件,反映此次选举过程中存在“被投票”、“被委托投票”等问题。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街道办当即着手调查核实。
该工作人员说,由学苑街道、龙城社区、社区监委会以及龙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原换届选举筹备组、部分业主代表对保存密封的选票进行了仔细核对,初步发现其中有61张选票属租住户所投,且无业主书面委托。按照《龙城国际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其所投选票为无效票,应在实际有投票权且已参与投票的人数中减除。为确保核查真实有效,工作人员再次对61户中的部分租住户进行了逐一核实,至少有14张选票为租住户在未受业主委托的情况下参与投票,属无效票,由此确认本次参与换届选举投票户数“没有过半”。
鉴于调查得出投票参与率未过半的真实情况,最终学苑街道办撤销同意龙城国际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备案的决定。针对该撤销决定街道办多次与业委会进行了沟通解释,但业委会并不认可。
对于为何出现无投票资格的投票、如何核验投票资格等问题,该工作人员称,投票规定在选举办法中有明确要求,并在各单元进行了张贴公示,可能与租住户不清楚选举规则有关,也可能与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在宣传组织过程中出现失误有关。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撤销备案是街道办根据核查结果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下一步街道办事处将积极组织、指导、协调该小区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同时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小区业主的意愿重新组织换届选举,也可以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商榷重大议题。
自贡龙城国际小区
■律师声音
街办发现备案行为有误可以纠正
但应保障业委会“陈述申辩权”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表示,依照法律规定,街道办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享有对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备案的职权。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需经过备案程序,才能进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对外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相关工作和活动。从法理的角度讲,虽然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行为不直接决定业主委员会是否成立,但却对业主委员会对外活动产生了直接影响。
郭刚认为,街道办经审查发现其自身作出的备案行为确有错误,是有权自行纠正的。但是,鉴于街道办自行纠正撤销业委会备案的行为会对业委会的权益产生影响,故街道办在作出撤销决定前应依法充分保障业委会的陈述申辩权。比如,在准备作出撤销备案决定前,告知业委会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并充分考虑了业委会提交的陈述申辩意见。若街道办事处未保障业委会陈述申辩权就自行撤销业委会备案,业委会可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街道办撤销业委会备案的决定违法。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委员冯骏律师认为,街道办撤销业主委员会备案是合法行为。作为备案机关的街道办,既然调查发现没有“双过半”,就有权撤销自己所做出的同意备案登记。一旦做出撤销备案,"业主委员会"则不能再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进行活动。
冯骏表示,不管是住建部门、街道还是社区,包括第三方其他机构,对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的过程,主要的职能还是指导和监督,所有的选举工作都是业主大会自己的活动,因此就算发生错误,责任不在住建、街道和社区。如果广大业主提出追责,也大可不必的,因为这应该算是一个业主大会的工作瑕疵而已。
冯骏补充介绍,业委会作为为全体小区业主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即使某一次的备案被撤销,不影响业主大会重新召开选举会议,重新选举业委会。新成立的业委会还可以对之前被撤销备案的业委会的相关决议进行一个追认。
冯骏建议,与其纠结过去的小错误,不如由业主大会立即进行积极活动,重新选举业委会。在重新选举的过程中,一定要吸取教训,让每一个细节都做得更好,这也是即将新选举出的业委会,为广大小区业主服务的良好前奏。
红星新闻记者袁伟摄影报道
编辑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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